TSCA,第5(a)(2)条

TSCA, article 5(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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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CA第5(a)(2)节 - 确定新重要用途

  • TSCA第5(a)(2)条赋予EPA的能力,以确定什么构成化学物质的“新重要用途”。
  • EPA考虑了几个因素,特别是:
    • 预计化学物质的制造和加工量。
    • 使用的程度改变了人类或环境暴露于化学物质的类型或形式。
    • 使用的程度增加了人类暴露的幅度和持续时间或对化学物质的环境。
    • 合理计划的方式和制造,加工,商业分布和消除化学物质的方法。
  • 如果使用化学物质被认为是“新的重要用途”,则在制造或转型开始之前的90天内,新用途的新通知(SNUN)必须受到EPA的约束。
  • 根据《有毒物质的控制法》(TSCA),美国的环境保护局(EPA)有权将化学物质指定为具有“新重要用途”(SNUN)的能力。
  • 如果化学物质已获得鼻子指定,这意味着EPA确定该物质的新使用可能会导致环境或健康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先前的制造通知书(PMN)的初步检查中未考虑的环境或健康问题。
  • 随着新的潜在风险的确定和评估,携带的化学物质清单不断更新。 EPA持有TSCA化学品的清单,其中包括在美国制造,处理或进口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物质中的许多可能都有一个名称。
    • 例如,如果公司计划开始在消费产品中使用它,则最初生产的化学品最初生产的化学物质可能会获得鼻子名称,这是因为公众暴露的风险增加了。
  • 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法律,EPA指定了长链全氟烷基羧酸盐(LCPFAC)的某些化学品为与重要的新使用规则(SNUR)有关的化学物质。这是由于对它们潜在的环境和健康影响的担忧。
  • LCPFAC化学物质是更广泛的per和多氟烷基(PFA)物质的一部分,该物质以其在环境中的持久性,其生物蓄能潜力及其对人类健康的潜在有害影响而闻名。在过去的60年中,这些化学物质已用于多种消费产品中,包括不粘的厨房用具,家具和耐污渍的地毯,难看和耐水的衣服以及许多其他日常产品。
  • 根据TSCA的SNUR规定,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必须至少在制造或转化化学物质以进行新的重大用途之前向EPA通知EPA。所需的通知启动了EPA评估与提供的新重要用途相关的使用条件。
  • 然后,EPA具有评估预期用途的可能性,并在必要时禁止或限制此活动之前。该规则允许EPA采取措施预防或限制可能导致化学风险发生在这些风险之前的活动。
  • 因此,如果制造商计划以新的方式使用或制造LCPFAC物质,则必须收集信息并将其作为SNUR过程的一部分进行EPA。该信息可能包括有关化学特性,环境影响,潜在的暴露途径和安全措施的数据,这些途径将实施以保护工人和公众。
  •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是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的更广泛和多氟烷基(PFAS)物质的一部分,以根据对毒性物质的控制法律规定新的重要使用规则(SNUR)。(TSCA)。
  • PFOA是环境中极为持续的合成化合物。它已用于多种工业和消费产品中,包括不粘厨房用具,耐污渍的面料和地毯,某些食品包装以及诸如抗激苔藓之类的专业应用。
  • PFOA及其盐会受到鼻涕的原因有几个原因:
    • 持久性:PFOA及其盐不会自然地分解到环境中,因此可以呆很长时间。
    • 生物蓄积:这些物质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积聚在体内,从而增加了健康的潜在风险。
    • 潜在的健康风险:接触APFO与几个健康问题有关,包括肾癌和睾丸,甲状腺疾病,肝脏损害和发育​​问题。
    • 环境问题:由于它们的持久性,这些物质可能会在环境中长距离旅行,从而污染土壤和水。
  • 根据TSCA的SNUR规定,PFOA的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及其盐必须在制造,进口或转化化学物质以进行新的重大用途之前至少90天通知EPA。所需的通知使EPA具有评估预期用途的可能性,并在必要时禁止或限制此活动发生之前。

 

艾哈迈德·萨克(Ahmed Sakr)

产品合规顾问

complymarket UG(Beschraen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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