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医疗设备法规(2017/745)

Peraturan Alat Kesehatan Eropa (2017/745)

这克服了医疗设备中的有害物质。于2021年5月26日正式申请。

目标:

2017/745医疗设备(EU)(“ MDR”)引入了有关对繁殖(CMR)(CMR)和/或干扰内分泌的物质的致癌,诱变或毒性调节的重要条款。根据MDR的说法,根据其组件的重量(b/b),医疗设备不得包含浓度超过0.1%的CMR和/或内分泌扰动物质。除非材料仅与整个皮肤接触,否则必须对纳米材料进行额外的考虑。

范围中的产品:

设备或其中使用的组件或材料,其中包括以下标准:

  • 它们是侵入性的,直接与人体接触。
  • 它们(返回)提供往返体内/从包括气体在内的药物,体液或其他物质。
  • 他们将药物,体液或这些物质(包括气体)运输或存储,以将(返回)送入体内。

该设备必须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与物质或颗粒相关的风险(包括磨损和磨损,降解产物以及可能与设备分开的处理残留物)相关的风险进行设计和生产。

此外,根据重量(w/b)项目,医疗设备可能不包含以下物质高于0.1%的浓度:

  1. 致癌物质,诱变或对繁殖(CMR)分类为1A或1B的毒性,如第3节附录VI CLP调节(EC)编号1272/2008所定义。
  2. 基于第59条涉及法规(EC)第1907/2006号和第5(3)条生物层面产品法规(EU)第528/2012号,根据第59条规定(EC)规定,被确定为内分泌干扰的材料。

当前列表由1000多种物质组成,每六个月都会更新一次,以包括新的添加或修订。

超过0.1%w/b的阈值时,生产者的责任

制造商必须采取以下诉讼:

  1. 评估好处并提供技术文件中的理由。
  2. 清楚地标记了这些物质在设备本身和/或每个单元包装上的存在。另外,如果可能的话,必须在材料列表的联合销售包装上列出标签。
  3. 包括专门针对被认为非常容易受到这些物质的患者组的说明。
  4. 确保维护UDI在线数据库(唯一设备标识),其中包含有关医疗设备的相关信息。

通过履行这项义务,生产商可以满足监管要求,并确保其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艾哈迈德·萨克(Ahmed Sakr)

产品合规顾问

complymarket UG(hftungsbeschraen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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