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由弗兰克·R·劳滕伯格化学安全法案修订,要求环境保护署(EPA)发布最终规则,以减少对特定PBT化学品的暴露。 PBT化学品具有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毒性,对暴露人群可能存在潜在风险。这些化学品会随着时间在环境中积累,因此有必要将暴露最小化。
为了符合TSCA,EPA发布了于2021年1月6日生效的五个最终规则,以减少对PBT化学品的暴露。2022年3月,EPA发布了另一项最终规则,将禁止处理和分销以及其中一个PBT化学品——异丙苯磷酸酚酯(3:1)(PIP(3:1))在特定物品中的使用的合规日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此举基于EPA于2021年10月提出的提案的60天公共评论期间提供的详细信息。
以下是TSCA第6(h)节下的五种PBT化学品:
- 十溴二苯醚(DecaBDE)
- 酚异丙磷酸酯(3:1)(PIP(3:1))
- 2,4,6-三(叔丁基)酚(2,4,6-TTBP)
- 六氯丁二烯(HCBD)
- 五氯硫代苯酚(PCTP)
根据TSCA第5(a)(2)节,EPA可以对现有化学品发布重大新用途规则(SNURs),要求在化学物质和混合物以新方式使用之前提前通知,可能引起关切。SNURs可用于监管化学品的制造、处理、商业分销和处置。
一旦EPA确定对化学品的使用是重大新用途,TSCA第5(a)节要求在制造(包括进口)或处理该化学品用于该用途之前的至少90天前,个人必须向EPA提交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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