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矿物是在涉及武装冲突和侵犯人权的情况下开采的矿物。
为了追溯产品中冲突矿物的来源,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正在实施冲突矿物立法。
负责任的矿产采购变得越来越重要,这需要公司对其矿产供应链中的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
刚果民主共和国局势
CM背景:
- 刚果民主共和国(DRC)位于东非的部分地区自1998年以来一直受到内战的影响。
- 这场冲突导致了世界上最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之一,估计有 560 万人死亡,200 万人逃离家园。
- 包括矿物在内的自然资源的非法开采和贸易被用来资助该地区的武装冲突。
- 强迫劳动, 童工和暴力侵害妇女等严重侵犯人权行为与冲突以及某些被称为冲突矿物的矿石的开采有关。
- 各种侵犯人权行为,例如人身伤害和剥削
- 矿山所有权和矿产资源税的冲突导致盗窃和勒索。
- 在采矿作业中使用强迫劳动和童工。
- 采矿业以外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机会有限
- 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森林砍伐和其他保护问题。
范围从冲突矿产(CM)扩大到责任矿产(RM),不再局限于刚果民主共和国(DRC)及其邻国,还包括中非和大湖地区。
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国家或地区 (CAHRA)
- 这些国家的自然资源(包括矿物)在区域, 当地或全球范围内的需求量很大。
- 这些国家面临武装冲突(例如内战)或治理薄弱/不存在等挑战。
- 这些国家还面临系统性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包括侵犯人权。
- 3TG 矿物和金属可能来自供应链活动,例如开采, 精炼和运输,这些活动可能为武装团体或犯罪组织提供资金。
欧盟冲突矿产法规
有多少家公司受到欧盟法规的影响?
- 大约 600 至 1,000 家欧盟进口商直接受到该法规的约束。
- 大约 500 家 3TG 冶炼厂和精炼厂,无论它们是否位于欧盟境内。
这些法规仅适用于位于欧盟的公司吗?
- 是的,这些法规只会对位于欧盟的 3TG 进口商产生直接影响,无论他们是处理矿石, 精矿还是加工金属。
- 鼓励负责任地采购 3TG 冶炼厂和精炼厂,无论其位于欧盟境内还是境外。
谁确保公司遵守欧盟法规?
- 每个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将审查文件和审计报告以确保合规性。
如果公司不遵守规定,会产生什么后果?
欧盟法规 2017/821
- 该规定于2017年7月9日生效。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须遵守其规定。
- 公司仍然可以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措施来实现合规性。
- 主管部门负责执法。
- 当局将进行事后检查。
- 当局将与海关, 成员国和委员会等其他相关机构合作并交换信息。
经合组织指南:
- 旨在协助公司维护人权并防止其卷入冲突的综合准则。
- 适合任何可能从高风险或受冲突影响地区采购矿物或金属的公司使用。
- 该法规具有全球影响力,适用于所有涉及矿产的供应链。
(EU) 2017/821 法规范围内的矿物和金属清单(按组合命名法分类)
第 1 部分:矿物质
第 2 部分:金属
豁免:
再生金属
披露采购信息的义务
- 披露义务要求确认金属完全来自回收或废料来源。
- 必须采取供应链尽职调查措施才能得出这一结论。
- 必须提供这些措施的证据来支持金属来源负责任的结论。
“再生金属”一词是指已回收的最终用户或消费后产品,以及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加工金属。这包括含有精炼或加工金属的过量, 过时, 有缺陷和废金属材料,这些金属材料适合在锡, 钽, 钨或金的生产中回收。矿物质不包括在该定义的范围内。
现有库存的处理
- 2013 年 2 月 1 日之前创建的现有股票不受该法规的要求约束。
- 要获得此豁免资格,股票中的 3TG 必须处于当前状态。
- 这些库存的可验证日期由购买发票或报关单等文件证据确定,并且必须是合法获得的。
联盟进口商遵守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
义务:
- 第四条:管理制度
- 第五条:风险管理
- 第六条:第三方审核
- 第七条:披露义务
五步框架 - 经合组织指南
- 开发健全的公司管理体系。 (第四条)
- 识别和评估供应链风险。 (第五条)
- 制定并执行计划来解决已识别的风险。 (第五条)
- 由独立第三方对供应链尽职调查进行外部审计。 (第六条)
- 提供供应链尽职调查的年度报告。 (第七条)
管理体系的义务
- 采用并向供应商和公众传达供应链政策。
- 制定符合经合组织指南(附件二)中概述的模型的尽职调查政策。
- 将供应链政策纳入与供应商的协议中。
- 将管理体系的责任分配给高级管理层。
- 监督整个过程,以确保遵守既定的政策和准则。
- 管理体系记录保存至少五年。
- 建立申诉机制,作为风险意识预警体系。
由文档支持的供应链可追溯系统。
矿物质:
- 产品描述。
- 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 产品的原产国。
- 产品的数量。
- 产品的提取日期。
金属:
- 产品描述。
- 供应链中涉及的供应商, 冶炼厂和精炼厂的名称和地址。
- 第三方审核报告或其他符合性证据的记录。
- 如果没有记录,则为矿物的原产国。
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矿物所需的附加信息
- 矿物的具体矿场或原产地。
- 有关矿物合并, 交易和加工地点的详细信息。
- 在矿产开采和贸易过程中支付的税款, 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证据。
风险管理义务)
识别并评估潜在风险。
风险管理策略
- 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潜在风险。
- 根据经合组织指南实施风险管理措施。
- 必要时向供应商施加压力,例如继续或暂停贸易,同时采取可衡量的风险缓解措施。
- 在尝试降低风险失败后与供应商断绝关系。
- 监控并跟踪风险缓解工作的绩效。
第三方审核的要求
联盟矿物或金属进口商必须接受独立第三方的审核。
活动, 流程和系统的豁免
- 如果所有相关冶炼厂和精炼厂均符合规定(有证据支持),则活动, 流程和系统可免除尽职调查义务。
- 证据包括从附件二中列出的冶炼厂和供应商采购。
披露义务
- 向主管当局提供信息的要求(必须向主管当局提供第三方审核报告或符合公认的供应链尽职调查计划的证据。)
- 通知后续买家。
- 每年公开披露(包括在互联网上)供应链尽职调查政策和实践。
- 风险管理和审计报告的履行义务
管理措施
- 采取风险管理措施。
- 准备第三方审计报告的摘要。
- 持续的、主动的、响应性的程序。
- 基于风险评估。
- 根据公司应采取的行动进行组织,以便:
- 认识矿物供应链中存在的具体条件
- 识别和评估现有或潜在风险
- 通过实施风险管理策略,采取措施预防或尽量减少已识别的风险。
这涵盖了矿物运输的所有阶段和方面,从开采到最终消费者的最终产品,其中包括开采、运输、装卸、贸易、加工、冶炼、精炼、合金化、制造和销售等活动。它包含促进这一过程所需的整个活动、组织、个人、技术、信息、资源和服务系统。
参与矿产供应链的每家公司,无论是作为供应商还是用户,都处理来自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的矿产。
本指南的实施是可选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哪些实体负责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措施的实施:
公司量身定制:
克服尽职调查实施中的实际挑战
- 参与以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为重点的举措
- 促进共享共同供应商的行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
- 促进上下游企业合作
- 将《指南》的建议纳入现有政策和管理体系
经合组织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
经合组织指导结构
- 附件一。矿产供应链中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的五阶段模型。
- 附件二。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的矿产全球道德供应链的供应链政策示例。
- 附件三。减轻风险的建议行动和评估进展的指标。
附件一. 该框架包括五个步骤:
- 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
- 识别并评估供应链内的风险。
- 制定并执行计划来解决已识别的风险。
- 对供应链中的尽职调查进行独立的第三方审计。
- 提供供应链尽职调查的年度报告。
1. 强大的公司管理体系
- 根据附件二中的经合组织指导模型政策,执行负责任的矿产供应链政策。
- 与供应商沟通并将尽职调查期望纳入合同中。
- 开发透明系统来收集供应链运营和冶炼厂/精炼厂详细信息的数据。
2. 识别和评估供应链中的风险
- 确定哪些产品含有锡, 钽, 钨和金 (3TG)。
- 努力确定与 3TG 产品相关的冶炼厂/精炼厂,并根据您的特定供应链确定优先级。对于复杂产品,重点是直接与冶炼厂合作并从负责任的冶炼厂采购(请参阅步骤 3 了解指导)。
3.管理风险
- 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已识别的风险并解决内部系统改进问题。
- 终止与造成严重影响(例如,参与非国家武装团体或严重滥用职权)的冶炼厂/精炼厂相关供应商的关系。
- 鼓励更多冶炼厂/精炼厂通过单独或协作举措接受审核。
- 为供应商制定能力建设计划,并促进从负责任的冶炼厂/精炼厂直接采购。
- 执行风险管理计划, 监控进度并跟踪结果。
4.冶炼厂/精炼厂尽职调查实践的审计
- 冶炼厂/精炼厂应参与行业计划,根据与经合组织指南一致的审计标准评估其尽职调查实践。
- 准备审计所需的所有文件,包括监管链或可追溯性记录,以及红旗来源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文件。
- 授予审计员查阅公司文件和记录的权限。
- 帮助审核员获取相关且适当的供应商样本。
- 发布包含审计结果和结论的摘要审计报告。
5.公开尽职调查报告
- 提供年度报告,详细说明所采取的所有尽职调查工作(步骤 1-4),包括风险评估和缓解。确保尊重商业机密和其他竞争或安全问题(例如,不要披露供应商关系, 价格信息或举报者或消息来源的身份)。
- 使公众可以在实体办公室和/或公司网站上访问该报告。
支持冶炼厂/精炼厂审核
- 进行定期评估以评估这些计划的有效性。
- 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利用影响力来加强项目。
附件二。
- 实施强有力的企业管理体系。
- 制定并实施减轻已识别风险的策略。
- 对供应链中的尽职调查进行独立的第三方审计。
- 发布供应链尽职调查活动的年度报告。
侵权:
成员国:
- 指定主管当局。
- 制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规则。
- 将既定规则通知委员会。
- 通知委员会任何后续修订。
- 每年向委员会报告。
成员国主管当局:
- 负责事后检查工作。
- 如有违规,发出补救行动通知。
Ahmed Sakr
Product Compliance Consultant
ComplyMarket UG (haftungsbeschraenkt)